公诉机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。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1,江西南昌市人,中专文化,退休职工,家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。系本案被害人余某的配偶。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2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南昌XX广场置业有限公司,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。 法定代表人:何某,系该公司总经理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吴永超,系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,代理权限为:一般授权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被告)南昌市人民政府,住所地: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XX。法定代表人郭X,该市市长。委托代理人淦X,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处工作人员。委托代理人董X,江西XX律师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被告):福建省XX公司,住所地: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XX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5XXXX1548XXXXXX。法定代表人:李XX,该公司董事长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姚... 查看详情 >>
上诉人(原审本诉被告、反诉原告):南昌XX公司,住所地: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XX。法定代表人:周XX,该公司董事长。委托代理人:万XX,江西XX律师。委托代理人:吴XX,江西XX律师... 查看详情 >>